[法律法规] 我离婚诉讼书都递交法院一年半。法院老是不给我办理。我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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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4 | 回复0 | 2022-8-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
我离婚诉讼书都递交法院一年半。法院老是不给我办理。我该怎么办呀

我离婚书都缴到法院一年半了。法院老师不给我办理。我改怎么办


推荐答案:
1.法院是否已经依法立案?去了解清楚;
2.你可以反映到法院院长那里;也可以反映到当地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人大法工委的


其他答案: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会出具一份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有了离婚判决书,就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
我国离婚手续有两种:民政局登记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其法律效力等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其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其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上述一致,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并且出具离婚判决书,该文书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书,等同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的综合,但比离婚协议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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