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追女生时给她买了苹果和笔记本,加上房租生活费五六万了,如果她拒绝我了法律角度能帮我退回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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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4 | 回复0 | 2022-8-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
追女生时给她买了苹果和笔记本,加上房租生活费五六万了,如果她拒绝我了法律角度能帮我退回损失吗



推荐答案:
是她找你要的,还是你主动送的?如果是他主动找你要的,而且你又有合法的证据,在她反悔之后你还可能有希望索要回来;如果是你主动送的,这种行为就属于赠与的性质,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赠予人赠与了受赠人的物品或财物在受赠人接受之时赠与行为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在赠给了别人东西别人接受了之后是不能再反悔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除外),基于这个法律常识,我认为:如果你你赠予她的物品,她拒绝了你的同居的行为你也是无权向其索回的。我的回答仅供你参考。


其他答案:
如果是你自愿给她买的,那也没办法,如果是她找你要的,应该可以


其他答案:
交友期间的赠送请谨慎。
赠送的东西一般不应该要回。
如果没有确定关系,就尽量减少金钱往来。


其他答案:
这是个人恩怨问题,法律没有相关规定


其他答案:
如果当初你是自愿行为,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已经将财产在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自愿实施了转移,该赠与行为就不可以撤回。因此,你们之间分手,就不能索回你的赠与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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