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维权] 关于企业正式职工解除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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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7 | 回复0 | 2022-8-14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
关于企业正式职工解除劳务合同


事实经过:
我是河南焦煤集团古汉山煤矿的一名正式矿工,工作年限13年, 本次合同期限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从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因身体不适累计旷工720天,矿上按照

推荐答案:
身体不适,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若是可能是职业病。所谓职业病,就是因你目前的工作导致自己生病。该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可到当地职业病鉴定部门申请鉴定。《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
所以,是不是职业病很关键。
若不是,那么你累计旷工720天,近二年。难道你没有请假!是不患病,看你是否还在医疗期内,若医疗期已满,单位可能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他答案:
如果身体不适有医院病历,单位是不能按旷工考勤,在员工生病期间,单位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答案:
旷工天数已经够了,如果是病假,还可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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