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古代处罚女犯的五种残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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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33 | 回复0 | 2019-12-19 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刑舂
北有故宫,南有县衙。据《内江县志》记载:“县治居城之中,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县尹潘逵始建厅堂廨舍。”其后历经七百多年的人事沧桑和宦海沉浮,南阳市内乡县衙整体依然保存完好无损,成为我国目前唯一保存完好的封建时代县级官衙,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海内外誉为“仅有的历史标本”。
内乡县衙与北京故宫、河北保定总督府、山西霍州署合称“中国古代四大官衙”,成为现在衙门文化的研究中心。这里不但保存有三堂公审的完整程序,许多刑罚措施也都有记录,特别是对女犯人的惩罚,非常详细。那时,还有单独的女牢,凡妇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于内。有的牢房特别狭小阴暗,人在里面只能一直跪着,无法直立,是专门用来对付不太驯顺的女犯人的。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宫刑。
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从这些刑罚里面,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
一、刑舂
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
拶刑
二、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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